
主要经营业务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可以吸收中国境内每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公司简介
大新金融集团为香港领先金融服务集团之一,业务涵盖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及中国内地经营的银行、保险、及其他金融相关服务。集团建基于香港逾78年,现时旗下共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包括于1987年在香港上市的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大新金融」;股份代号:440)及于2004年在香港上市的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大新银行集团」;股份代号:2356);大新金融亦为大新银行集团的主要股东。
大新银行集团在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拥有三家全资附属银行,包括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澳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三地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获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持有法人银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筹建直属香港大新银行的深圳分行,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已落户在前海合作区国际金融城前海嘉里中心,并已于2023年6月16日开业,大新银行因此成为全国首家持有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双牌照”的境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