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批复内容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同意微众银行在香港设立微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5亿美元并持有微众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同时要求微众银行应加强并表管理和及时报备。按批复指示,微众银行应按照香港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并将有关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在境外机构设立后,微众银行应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并表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微众科技有限公司的并表管理并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报送有关监管资料。
另外两个公告则分别核准了李南青、陈靖作为微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微众银行为全国首家民营银行,成立于2014年12月。李南青为微众银行现任行长。
对此,微众银行表示,该行拟在香港设立全资控股的科技子公司,是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方针、把握全球数字化发展机遇。
谈及后续业务发展,微众银行表示,“该公司将作为境外业务管理平台,以自主可控技术参与国际市场高水平竞争,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地区提供科技服务。我行将按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后续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