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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 | 留深过大年

尊敬的会员单位、金融同业: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遵照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要求,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下称“同业公会”)现向大家倡议如下: 一、留深过大年 远行颇不易,留深更安全。同业公会倡议大家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员工“爱小家、为大家”,尽量留深过年。少外出,不聚集,减少走亲

通知 | 关于2021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公告如下: 2021年上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是6月5、6日(初级和中级);2021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是10月23、24日(初级和中级)。 具体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通知 |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党中央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40年来,深圳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

通知 | 关于开展2020年度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申报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鼓励区内金融机构主动创新,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以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深前海规〔2020〕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2020年度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

通知 | 关于开展2020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发展专项扶持工作的通知

前海合作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操作规程(试行)》(深前海规〔2019〕1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附件1),为做好2020年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扶持年度:2019年 二、受理时间:9月7日-9月18日(工作日14:30-17:30) 三、受

通知 |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鼓励区内金融机构主动创新,推动前海金融业健康发展以及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前海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的发展引擎和试验示范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前海优秀金融创新案例的评选、资助工作,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优秀金融创新案例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通知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前海合作区内各单位: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深前海规〔2018〕1号),前海管理局现开展2020年度前海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于2020年8月27日至9月28日期间完成申报工作。 特此通

通知 | 今日起,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财政补贴申报启动!

喜大普奔! 我市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开始了! 近日,我市发布《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明确深圳补贴标准及适用人群,并于8月1日全面启动补贴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在广东省确认的申报人基本条件和人才范围的基础上,深圳对相

关于受理2020年度前海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17〕3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前海合作区企业和机构及相关单位公开受理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 配租房源为龙海家园、塘朗城、科技生态园人才住房共1223套(

通知 | 前海总部企业动态评估申报工作开始了!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做好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动态评估申报工作,现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20年7月6日-8月5日 二 申报主体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已获认定的前海总部企业。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