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的通知》、《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请符合指南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在2021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一、所有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二、申报单位同时需提交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统一刻录成光盘1张,PDF格式,能够进行目录索引)。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755-36668919/0755-88107076。

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23号前海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e站通服务大厅2、3号窗口。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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