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明确深圳补贴标准及适用人群,并于8月1日全面启动补贴申报工作。
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
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入库培育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在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标准税率法
测算税额=申报人应纳税所得额×15%。
申报于2020年8月1日至31日开展,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申报地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detail/OTS001?mode=1
深圳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与人才个税补贴申报的程序“合二为一”,申报人无须单独申请人才认定。
01
补贴是怎样申请和发放的?
流程为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窗口受理、资质审核、补贴核算、补贴发放、异议处理。其中个人劳务申报无须通过单位审核,其他环节与其他人员申请流程一致。补贴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前海管理局所指定的部门负责。
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政府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取的证明材料,无须申请人提供,无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02
对于虚假申报的个人,是如何监管的?
补贴业务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如查实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
如查实申报单位有虚假申报等行为的,取消相应人才申请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提出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
对已经取得个人所得税补贴的,由补贴发放部门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以补贴发放日为起始日期、以补贴退回日前一日为截止日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算)予以追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3
范围中有“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具体是指哪些领域?
04
人才范围中“技术技能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由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自主认定“技术技能骨干”“优秀青年人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05
申请了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补贴的人才,还能申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吗?
申请该补贴人才,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但不能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人才优惠政策。
06
总部在深圳的企业机构在外地设立的企业机构能否申报?
申报单位须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机构,具体以市场监管、民政、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信息为准。
喜大普奔!
已纳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测算税额是指在纳税年度内申报人的个人所得按照香港的税法测算的应纳税额。申报指南明确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按标准税率法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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